虽说我万般不情愿,但除了相亲这件事,我基本都是很乖的,于是这一次我也只得选择妥协,让陶诺继续住下了。可我躲他躲得已经是千方百计,他可能也意识到了,也在尽量避开我出没的时间作息。
这天上午我买了一兜子零食从超市回家,天有点下小雨,我把塑料袋顶在脑袋上小跑着回家,进了楼门,看到一个高个子男生正在低头玩手机,把楼梯挡住了。
我想从他身边绕过去,谁知他却说话了:“不好意思。”然后一只手机就递到我跟前,“请问一下,这个地址是这里吗?”
我这才注意到他的长相,看起来和陶诺差不多大,但脸色可比陶诺那个死宅健康多了。模样也不错,剑眉朗目,很有点儿气质男人的意思。他背着个旅行背包,看样子应该是刚下火车,或者飞机。
我瞅了他两眼,才低头去看他递过来的手机。是一条短信,内容是:地址在XX小区2栋7门202室。
这不是我家吗?可我又不认识他。
我疑惑地看着他:“你找……”
“我找陶诺。”他说,略显淡漠的脸上忽然露出个浅浅的笑容,“你,就是小米姐吧?”
“啊?”我大骇,心想这莫不又是一个妖怪?这回我又会被看成个什么样的恶人?
忐忑间,气质男生已经伸出了手,“你好,我叫叶新,是陶诺的朋友。”
他的笑容倒是挺温良无害。我看看他的手,又看看他的笑脸,虽然不能确定他的来意,可毕竟现下还是比较友好的,我也不能太没礼貌,于是战战兢兢握住他的手摇了摇,干笑着说了声:“你好。”
气质男叶新是某知名大学历史系的博士毕业生,到这里来是受本市一所大学——也就是我母校——的邀请来做讲师的。入职后学校会给安排宿舍,但在下周一办手续之前,他需要在我这儿,或者说是陶诺这里借住几天。
陶诺很小心地和我说如果我觉得不方便,他会安排叶新去外面住宾馆。我是不待见陶诺,但他的这个朋友,倒是越看越觉得有一种特别的亲和力,实在让你很难说出“不行”这种硬话来。我于是点点头,说没事儿,你随意。也于是,为表感谢,陶诺作东请客吃午饭。
我实在是不愿意跟陶诺出去吃饭,然而叶新也在一旁热情地帮腔,我就不太好推辞了。
陶诺请客的地方又是老张太太烧烤店。一进店门,多多少少地,我想起了那次跟陶诺喝酒聊天的情景,随后又想到这小子劝我安慰我,耐心地听我发牢骚,最后还背我回家,心里的那种抗拒感就消掉了几分。再瞅瞅他,也觉得他没那么惹人厌了——其实发生的这些事,也不能完全怪他。
点好的肉串端上来后,陶诺照例是先把盘子端过去,用餐巾纸一根根擦着钎子尖端。叶新则开了啤酒,给我们三个分别满上,然后端起酒杯,朝我递过来,“我很早就听过小米姐的大名。没想到你居然成了陶诺的房东。你的评论我看过很多,都很精彩。”他面带微笑地说,语气表情都极为诚恳。我连忙举起酒杯和他碰了一下,谦虚了几句“哪里哪里,过奖过奖”。
和陶诺不同,他这个名牌大学毕业的博士生同学是个很健谈的人,几杯酒下肚,我们之间的陌生感也渐渐消失了,于是我问他:“你们是大学同学?”
叶新摇头,“我俩的关系可比这要复杂得多。”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后就开始讲述他和陶诺的“孽缘”。
据说他们两家人原本就住在同一栋住宅楼里,陶诺家在三楼,他家在六楼。但在他们两个出生前,这两家人并不认识。直到他们两人的妈在同一家医院同一个病房同一天将他们生下来,且前后相差不到十五分钟,两家人之后闲聊时才发现,原来双方还是邻居。
打这之后,这两个小子的成长轨迹就没有分开过,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可能除了晚上睡觉是各回各家,其余时间几乎都混在一起,甚至还有一度,二人在学区内混出了个打架王的“美誉”,据说是打遍全区无敌手……一直到读大学,叶新选了历史系,陶诺则在交志愿的最后一刻掉转身义无反顾地投进了计算机系的怀抱。
“后来……”
“等等等等,”我打断叶新的话,用手里的钎子指着陶诺,问叶新,“你说他读的什么系?”
“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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